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庆祝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我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举办书法、美术、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本次书法、美术、摄影比赛的主题为“光辉历程 时代画卷”,内容是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赞美学校。
二、组织单位
主办:宣统部、团委、艺术教育中心
承办: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三、参赛对象及分组
书法、美术、摄影比赛分为教职工组和学生组。学生组
参赛对象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四、作品要求
(一)书法作品要求
1.书写内容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诗词歌赋和学校办学理念、校规校训为主,也可自撰内容。
2.作品形式。只征集毛笔书法作品。作品书体为楷书、行书、隶书、草书、篆书等。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以六尺对开竖式为宜,一律为竖式。草书、篆书作品应附释文。作品无需装裱。作品不得出现错、漏字和繁简字混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作品,一律不予评审。
(二)美术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是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作品和展现我校教育教学、生活场景和师生热情向上的精神风貌的作品为主。
2.作品形式。中国画画芯(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烙画、版画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80cm(高)×100cm(宽)。
(三)摄影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是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展现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的新成就,呈现校园环境、教育教学、人文关怀等积极向上的作品为主。
2.作品要求
(1)彩色、黑白、单张照或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需标明顺序号,一组照片视为1件作品)。
(2)作品须为原创作品、电子原始文件。不收电脑后期处理过的作品(改变现实原貌,合成、删加、改变色彩等其他数码暗房PS技术处理等);作品不得嵌入任何边框、印记等;不收电脑创意作品。
(3)只收电子数据照片。作品不低于3000像素, jp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3M,tif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30M。组照不得超过6张(编好序号)。单张照和组照尺寸均为14英寸。
(4)作者自行保管好原始数据(即拍摄时由相机生成,未使用任何图片编辑软件修改的原始格式图片)及参展报送作品电子文本副本。若发生评奖争议,作者须提供原始数据和副本供对比鉴定。届时如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评奖资格。
(5)作者对所投作品须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由此导致的相关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承担。
五、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分为教职工组和学生组。
各组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颁发奖金及证书。
二级学院和海安校区管委会学生参赛作品设立优秀组织奖。
六、投稿要求
(一)教职工投稿
1.南通校区行政岗、工勤岗教职工直接将稿件投送至艺术教育中心。
2.二级学院和海安校区教职工连同学生稿件一起投送至艺术教育中心。
(二)学生投稿
学生以二级学院和海安校区为投稿单位。
(三)每位作者一种类型限投1件作品。如发现有重复投稿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
(四)投稿作品汇总电子表发送至384869681@qq.com邮箱,汇总纸质表加盖公章后连同作品交至艺术教育中心。
(五)征稿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逾期不候。
(六)请在投稿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等。凡作品背面没有填写信息或信息不全,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七)收稿地址:南通校区行政楼北楼314艺术教育中心;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5078002。
七、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获奖作品用于制作推广、展览展示、编辑出版、新闻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二)比赛作品须为没有在公开场合发表、展出或获奖的作品。
(三)主办单位将对入展作品抽查。如发现代笔等违规现象,经核实,取消获奖资格,并将结果反馈至投稿者单位。
附件.docx“光辉历程时代画卷”庆祝建党100周年书法美术摄影比赛投稿汇总表
宣传统战部 团委 艺术教育中心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