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教育中心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11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

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

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

增强文化自觉。

三、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华留学生参照上述分组。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四、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

学生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

五、报送名额

(一)表演类集体项目

有表演类艺术专业的高校甲、乙组分别报送。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二)表演类个人项目

每名学生只能报1个节目且不得与集体项目兼报。

(三)美术设计作品

报送的艺术作品,每名作者限报1件,每件作品署名作者不超过3名。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联合署名。

(四)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

不单独报送,在今年举办的行为世范江苏省第二届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展中遴选。

(五)微电影

每部微电影署名团队成员不超过7名,其中主创人员不超过3名。微电影项目允许跨组组队,但主创人员必须为同一组别。

(六)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以高校为单位组队,一队一坊。每所高校报送工作坊不超过2 个。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为10人,其中学生 7-9人,教师1-3人。

(七)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每所高校报送不超过 3 篇,每篇案例署名负责人1人,其他署名作者不超过4人。

六、活动时间

艺术作品(美术设计作品和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于2023530日将作品送至艺术教育中心(学生服务中心305)。(各学院统一收齐后报送,作品背面标注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姓名、学院、联系方式等信息)

表演类展演项目微电影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2023630日报送至艺术教育中心。(视频等方式,文件命名: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学院+姓名+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艺术教育中心

秦老师:13962946678

王老师:18068991308

作品发送QQ邮箱:627895767 @qq.com

作品要求详见附件


苏教体艺函〔2023〕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