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江苏省高校美术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教育中心发布时间:2021-04-01浏览次数:655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省教育厅近期下发了《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时代风华第五届江苏省高校美术作品展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110号)。现将通知原文转发如下: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我省高校美术教育,搭建高校师生展示才华的舞台,推出更多弘扬主旋律的精品力作,经研究,定于20216月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时代风华——第五届江苏省高校美术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承办单位

南京艺术学院、苏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省科普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评选委员会

由江苏省高校美术作品展组委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

三、展出日期

展出时间:2021年6月

展出地点:南京艺术学院、苏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

四、作品征集办法

1、征稿对象:凡江苏省内高校在校师生均可投稿。展出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

2、作品要求:作品内容应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反映中国共产党发展奋斗的风雨历程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取得的伟大成就、积极向上的各类美术作品。

3、作品画种包括:油画、国画、版画、壁画、雕塑、漆画、水粉、插画等画种,其中油画、国画、版画、漆画、水粉、水彩、插画等作品装裱外径宽、高均不超过1.8米;壁画作品(作品可打印)装裱外径宽不超过2米,高不超过1.8米;浮雕作品(作品可打印)外径宽不超过2米,高不超过1.8米,圆雕作品高不超过1.8米,宽不超过1米。

4、请参赛者于2021年4月1日至5月3日期间,登录http://yscz.nua.edu.cn,按照要求填写江苏省高校美术作品展相关信息,上传作品照片(文件格式为jpg,不小于3M,文件名命名格式为“所属学校、作者姓名、作品题目、画种、组别”)。每位作者只能报送1件作品。切勿寄送原作参评,寄送原作者不予参评。同时,请参赛者填写“时代风华——第五届江苏省高校美术作品展作品登记表(见附件)”于5月3日前交至校艺术教育中心(南通校区行政楼北楼314)。

5、进入复评的作者在收到组委会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由学校将装裱好的作品统一送至指定收件地点。

五、奖励办法

本次展览将评出教师组和学生组入选作品与优秀作品并颁发证书,同时评出学校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们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将由展览组委会统一安排退件。

4、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江苏省高校美术作品展组委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附件..docx时代风华——第五届江苏省高校美术作品展组委会名单

 

                                  江苏省教育厅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