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艺术作品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教育中心发布时间:2020-05-20浏览次数:538

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1932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艺术作品比赛。

作品类型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参加对象

  艺术作品的参加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在校大学生。比赛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艺术作品的要求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1. 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4设计作品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5微电影 

1)作品类别可以是原创剧情片,也可以是记录片、动画片。

2)作品避免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作品参选资格,并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3)每部作品的长度,不得超过15分钟。

4)每部作品需提交DVD光盘两份。

5)切勿将多部微电影作品刻录在同一张光盘上。

6)视频统一采用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AVI格式视频文件。

作品报送要求

1艺术作品不用装裱,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所在院系、学习专业、指导教师等信息(用铅笔写),并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所有电子材料(含作品标签、学生证中含学生照片及所在专业信息的纸页扫描件)由参赛学院送件时统一送校艺术教育中心。

2 凡入选的作品不予退还,其他作品退还原学院。艺术教育中心对入选作品有权报江苏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参加比赛,有权用于参加中外人文交流,校内外展览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等)。

3报送的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评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4比赛截止时间:2020720

奖项设置

1 根据非专业组(甲组)和专业组(乙组)以及作品种类分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凡入围获奖者颁发证书及物质奖励。

2获奖学员作品有机会参加江苏省教育厅主办的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展和校内艺术作品展。

联系方式

电话:0513-55078002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地点:南通校区行政楼北楼314室艺术教育中心


                                                       艺术教育中心

                                                      2020年5月20日